少女与虎
第十六章
躺在陌生的床上。这里是黎医生的住处,在一个河岸旁边的小楼之中。楼下是一个熙熙攘攘的街道,街上有小型卡车送来新鲜的蔬菜和一些杂货,四处充满着低声的细语和吵架声。
这里是这个小镇的西南边缘,因为靠近贸易通道,这里的气氛和小镇的核心地带以及安东的城堡相隔甚远,看上去竟然不像在同样一个地方。这是黎医生的气质。他在前一天要求我跟他一起回到他的家中,他反复保证,这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一个特殊的任务,而这个任务目前并不方便明说,但是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加以完成。
他要求我第二天穿着暴露的衣服,站立在他家里的二层阳台上,让街上的人看见,这样一切就完成了。之所以需要这样,是为了让所有人,至少是这条街上的人认为,我已经是黎医生的情人。作为情人的身份,他将帮助我实现下一个阶段的目标。至于这个目标是什么,黎医生一直没有说。
他自然有他的道理,而我则乐于顺从。我是基于这一点考虑的。在米克斯离去之后,我的心就一直处在一个空荡荡的感觉之中。我必将属于某一个人的范围,接受他的款待,这将让我有一个身份。
因为这里,我是一个完全没有任何停留理由的人。这里一切都充满了各种合理性的要求。在安东城堡里出现的每一个人,都感觉他们应该出现在这里,并不感到突兀。每一个人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味道,似乎和这里有着深深的羁縻,从来都没有无缘无故的理由而在这里出现。另外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似乎和每一个人都有着情感和肉体上的连接,而只有我没有,这让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
将墙壁上一个类似窗户的狭窄木门打开,外面吹来了一股清凉的风。这股风似乎从街边还挂满露珠的密林中传来,带来了昨夜冰冷夜晚的气息。这是一个小时后完全曝晒在烈日前最后的一丝清凉。
露台很小,仅仅能站下一个人。我从里面走出去,看着下面的街市,他们也抬头看见了我。我穿着一件黑色的睡袍,松松垮垮地系着腰带,右手伸进自己的左衣襟,将手放在左胸下方。然后将这这里的粘连和不适而产生的燥热散布在空气中,手心里面还留有一抹汗津津的水分,然后我将手放在铁栏杆上,上面锈迹斑斑的油漆和铁锈被我弄得湿漉漉的。
昨天在山洞口抱住我的时候,黎医生就承诺,我们之间不会发生任何我所不愿意以及他觉得不够绅士的行为,所有的一切都仅仅处于黎医生对我和我的旅程的一种袒护。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似乎是一直酝酿了很久才说出来。
我跟随他来到了他的小屋,天色已经很晚了。他让我先去洗澡,并且表示床会让给我去睡,他会考虑睡在屋子里面的沙发上。等我洗完澡出来的时候,他不知道拿着一本什么样的书,靠在沙发上在看,但是很明显他在掩饰他激动的情绪。他的手停留在他头顶的头发上,我知道了,那是假发。不过我依然还是躺在床上,拉过一条毯子,舒舒服服地靠在枕头上。
他的身体没有动,老实说,黎医生的气质和纳吉有那么一点类似,谨慎和拘谨,但是有让人感觉很温文尔雅,似乎做什么事情都会被原谅。
停着外面安静的山色,我想起了米克斯,不禁有种失落的感觉,我甚至有一点负罪感。
你是不是米克斯的情人?黎医生直截了当地问,渴望我说实话。我只能承认我喜欢过米克斯,但他身上那种外高加索山的寒冷气息和坚如磐石的性格,我在他面前就跟一个少不经事的妹妹一般,根本没有自信。我怀念他,就如同逝去的兄长。
米克斯是一个很复杂的人,他身上的很多事情你也许不知道,当然我可能并不比你知道的更多,但是我知道的很多事情是你不知道的。
黎医生看上去试图证明他和米克斯有着相同的魅力,但是这无济于事。我掀开床单,张开双腿,让自己凉快一点,但是有点紧张如果他真的站起来朝我走来我会如何对待,不过黎医生始终端坐,一点也没有动。
你跟我说过你有过一个白沙瓦的情人,你这一趟的旅程是为了和他会和。但是米克斯走了,现在没有人带你去。黎医生从米克斯那里应该知道了我的一点情况,但是我相信他对纳吉一无所知。我只是在这一刻突然回想起纳吉的一切,和他在他教学研究室里面用一个小小的蛋糕庆祝他国家的国庆日。在那个寒冷的下午,我们的世界只有那个我远远一无所知的国度,但是放在现在,我处于一个潮热的地方和过去一个月的纷乱,突然感觉任何人为的区隔都毫无意义,也许纳吉有着许多我根本不知道的过去,他也许没那么在乎他的家乡和他的国家,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过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到一种苟且的认同感。
老实说,我并不想呆在这里,我浑身上下充满着渴望,我不过是一个二十几岁,身无长物却渴望有着奇异人生的普通女人,以前我看不清我自己,以为我毕竟有着一个按照我的预想而循规蹈矩的人生,但现在我并不这么想。
我冷笑一声,仰头躺在床上。说点你的事情,你对我知道的够多了,我对你还什么也不知道。我知道你所说的那点事情远远不够,也许还都是假的。呢能不能我们说第一点真的东西,打发这个慢慢的长夜。
我原本在爪哇的一个伊斯兰学校里面学习教法,可能因为学得好,所以人们叫我吉雅,这就是老师的意思,当然我并不是老师,我不过是一个桑特利,就是学生。只是因为的学得很好,真正的老师就让我带着那些学不好的学生学习,而这些人喜欢给人取外号,所以我就叫吉雅。后来当我逃离学校的时候,我就会冒充我是一个老师,所以人人都叫我吉雅。
黎医生猝不及防地开始讲述他的故事,似乎他很早就渴望这一刻的到来,为此他手里的书已经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杯凉了一半的苦茶。
你为什么要逃学呢?你难道不是一个好学生吗?我问道。因为……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生,那个学校是我叔叔开的,他是一个严肃的人,他对我逃离学校感到欣慰,并且不顾我的死活。至于我为什么是一个坏学生,因为我那个时候沉迷在赌博、盗窃和与人通奸之中不能自拔。
我抬起头,看着黎医生,不知道黎医生是不是在说他自己的事情。那仿佛不是他的故事,而是一个游吟诗人创作的歌曲。
我逃离学校之后,没办法生活,于是我加入了一个剧团。这个剧团以剧团的创始人诞生的地方的一座山的名字命名,叫亚萨。他们到处巡回表演各种观众想看的东西,不管内容有多么的不堪,只需要有人付钱,而这正和我的口味,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加入了。剧团里是云游四方的演员,舞者和表演各种戏法的人。他们那个时候缺乏一个能讲爪哇四处方言的报幕者,而我正好适合这个职位,并且我很擅长说笑话。
我跟他们很愉快,剧团里的人经常无缘无故的消失,当然伴随着一笔钱财的失踪。但是我从来没有这么做,所以我慢慢地变成了这个剧团的头目,当然并不是说这个剧团属于我,而只是说,这个剧团都喜欢我,大家喜欢由我来安排剧团的行程和节目单。而我则带着剧团在岛屿之间来回游荡,收入颇丰。我并不想拥有这些钱,我用赚来的钱购买更华丽的服装和难以看到的奇珍异兽充实日益干瘪的节目单,很快我就成为爪哇岛最好的巡回剧团。
狂热的观众中总有一些美丽的夫人,他们都是当地有钱人的妻子和侍妾,而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和他们通奸,我总有办法获得他们的欢心,比如给他们安排最好的位置,并且让剧团里面的男演员和她们约会,当然我才是整个剧团里面最英俊的人,这一点我必须在最后才展示出来,我通常会带着浓重的面具,穿着最华丽的女性衣服载歌载舞,在剧团节目的大轴节目中出现,没有人认出我是一个男子,她们只当我是最美女的女人。当她们得知真相之后,会恼羞成怒从而焕发出她们的嫉妒心,这样她们会答应我任何无礼的要求,比如我会要求她们带着自己自己的女儿和婢女前来和我一起狂欢,同时满足我所有的要求,同时恶狠狠地敲诈他们一笔钱。
我总是在你快要把事情闹大之前,带着剧团离开这个地方,所以我从来没有出过任何事情。我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因为的内心并不想这么做,但是我却控制不了我内心的狂躁,我就是要用这种罪恶感去揭穿这个世界的荒谬和富人们的虚伪。
我渐渐和剧团中一个叫博隆的一个年轻男演员成为了好朋友。他的出身比我更加低贱,他的母亲是一个妓女,父亲则靠倒卖野生动物生活。但是他却是一个很好的年轻人,相貌非常英俊,比我要高大,身体修长。渐渐地我不愿意再和那些夫人们纠缠,但是我还是需要敲诈她们的钱,于是我便让博隆出马。我预感到我以后会改变我的生活,我不想在我的功德簿上增加更多的罪恶,于是我就找到了他。
那天天气很热,我躲在表演舞台的二楼偷偷观察,我通常在这里物色我的猎物,但是那天我没有看上任何人,直到表演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意识到今天的观众情绪有点冷淡。我便回到后台,叫喊起来那些昏昏欲睡的演员们,要表演我们最新的一个节目,这个节目并没有好好排练,但是为了让观众感到满意,我决定今天就开始表演。
博隆牵着我刚刚买来的一只孟加拉虎上台,然后在音乐声中,又上去了几个孩子。博隆将用这只凶猛的孟加拉虎和他们玩耍,同时在四周会点燃熊熊的火焰与迷香,制造最热烈的气氛。迷香之中有催情的香料,我需要观众在鲜血和迷乱之中挑起他们性欲。
博隆和孟加拉虎的调教并不是很流畅,那天那只虎有点没精打采的,最后博隆用鞭子狠狠地抽了它几下,那只虎跳了起来,按照流程扑倒了其中的一个男孩子,不用担心,地面上有暗门,那个虎口之下险象环生的男孩子应该通过暗门逃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假人,接下来观众将看到孩子的头颅和身体被愤怒的老虎撕裂,然后尖叫与惊慌失措,但是我知道没有人会退场,他们还是要看下去。然后老虎被带下场,那个剩余的男孩子会以兄弟们的名义在台上撕心裂肺的喊叫,勾起观众的同情。接下来是一段歌舞以及复杂的招魂仪式,最后那个『死去』的男孩会嘘嘘而生的的从幕布中走出来,这就是一切。
黎医生陷入了回忆,丝毫不想被打断,他说话开始越来越快,那段记忆必须一口气说出来。
那天那只虎没有将男孩子扑倒在该死的位置上,而是选择了另外一个方向,地上自然也没有暗门。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个男孩子被那只老虎瞬间撕得粉碎。博隆被惊呆了,我急忙从后台向他挥手,要他带下去那只老虎,一切接着进行,我已经安排好了最后如何收场,很简单,我会短时间内想出办法,肯定的,但是表演不能停止。后面的歌舞表演吸引观众的注意,并且观众在震惊的时候,显示出无比的快乐,没有人真的相信发生了惨剧。
我站在后面化妆,这个时候会是我上场的时候。接下来会有一连串复杂的歌舞进行招魂的表演。我极力地表现出曼妙的姿态上场。我穿着用孔雀毛和各种饰物构成的女性服装上场。只要一出场我就看见满地的鲜血和撕碎的衣服,那只吃人的孟加拉虎已经被带下去,但是满地的鲜血让我感到十分的别扭,但是我看不到男孩子的尸体,似乎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观众在迷香和鲜血的刺激之下开始亢奋,有的人开始抚摸自己的胸膛和臀部。这个岛屿上的人群有着男色的癖好,百年来无人当它是恶习。我在台上看见一些男人已经滚抱在一起,互相亲吻。而女性观众则在富商的怀中作态,披散自己的头发,撕烂手里的饰物哈哈大笑。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应该被吃掉的男孩子,他叫贾马尔,突然出现在舞台上,看起来毫发无伤,不知道是因为逃脱虎口还是因为什么,他的头发湿漉漉的。而已经被吓呆了的,他的弟弟贾米尔,则被人搀扶着抬了出来。贾米尔应该知道这次表演时失败的,自己的一个远方亲戚,当然并不是他的哥哥,被老虎撕碎了。此时的他是真的看到神迹出现,顿时发出尖叫声,并且痛哭流涕,扑过去然后倒在贾马尔的脚前,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声和笑声。
我不知道一切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观众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真正陷入了疯狂。他们纷纷跪在地上,抬头看着站在舞台顶端的贾马尔,献上了自己口袋里面所有的金钱。我回过头来看着贾马尔,这个男孩子的眼神在夜色中的火光里面散发出红色的光芒,然后突然一个转身,消失在舞台的后面。后面传来了虎啸之声。
后门突然洞开,几十个踩着高跷的玩火的艺人登场,他们踩着高跷,举着冲天火光的火把进入场中,就好像要把整个舞台烧掉一般。他们的火焰烧灼这手中的献花,花瓣与滴落下来的蜡烛油成为散落的火雨,掉落在地上那些沉迷在性爱梦魇之中翻滚的男子之中,他们被烫地尖叫起来,只会将他们的动作做得更加野蛮,有不少人在高跷下骨折和受伤,但是无人搭理他们。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贾马尔突然回转过来,重新来到舞台之上,他骑着那只孟加拉虎,奔袭了十米之后,从我的头顶一跃而起,越过了高跷舞者手里的巨烛,混合着斑驳的光芒,消失在观众后方,再也没有回来。
我高举着右手,命令乐师加大音乐的力度,我知道旷世才有的最好表演在今晚发生了。这个岛屿上几百年来没有人见过这样的表演。只看见满地都是赤身露体的人群就可想而知,他们将所有的钱财都交托给了我。而我拼命地扭动腰肢,不在乎刚才的表演是否是真是假,一切都暗昧不清。
我猛然看见我的亲密朋友博隆正躺在一个华丽服装的老人怀里,正在扭动身体,在那个老人的怀中滑动,用嘴撕咬着这个老人的胡须。那个老人是一个肥胖而虚弱的六十多岁的男子,他的帽子上镶嵌着巨大的宝石。
他是谁?我被这个故事的华丽和虚幻折磨,我想睡着可是总想听下去。黎医生被我追问之后,用轻蔑的语气说道:他就是当地的酋长。我叫他马杜拉。
我是第二天才见到马杜拉的,前一天的表演耗尽了我的体力。不过我知道昨天晚上,我的好朋友博隆整夜都在陪伴这个马杜拉,听说他很喜欢博隆,赏赐了很多金钱,而我作为……多少算做博隆的主人,要去感谢他的赏赐,并且他暗示我只要我去,还有更多的赏赐。不过我只是因为害怕她想要强行留下博隆,所以我希望能带走我的朋友远走高飞。我不想要钱,我已经有了足够的钱。
马杜拉接见我的时候,穿着一件很不得体的衣服,似乎刚从床上爬起来。他的神色黯淡,好像昨夜让他感到疲惫不堪。不过他并没有什么好脸色,并且不出我的所料,他要求留下博隆,代价是赏给我不少金钱。我看见博隆的衣服散落在地上,他本人不知道在哪里。
那天我没有走,我答应留下来和马杜拉一起做他喜欢做的事情。这个男人已经死亡了,他只不过活在他自己喜爱的肉欲之中的一头禽兽。他就是一个完全没有尊严的人,只为了满足他器官的享受。而我要么为了我的朋友,要么为了嘲弄这个权高位重的老人,想告诉他不过是我的玩弄下的一个玩物。并且马杜拉完全不在乎他有没有尊严,只在乎他有没有享受到而不顾廉耻。
他扭曲的脸,并且嘶声裂肺的惨叫,让我越战越勇。之前他需要我扮演那个妖艳的女人。他可能脑子里全是我舞台上的形象。可是他没有享受到男人的尊严,只是被我控制着所有的节奏。而且我引诱他交换角色,他一开始不想答应,可是这是一种致命诱惑,被人一探究竟的屈辱感和新鲜感压过了他的理智。他慌不迭地趴在床上,请求我温柔一些。我完全没有理会他,直到他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最后就像一滩烂肉一样没有了活气,但从始至终他并没有真的要求我停下来。
他的惨叫让他的卫兵感到心满意足,而我想带着博隆离去。一路上他的官员和守卫只是觉得我满足了他们的长官,但同时让马杜拉受尽折磨。这是一种安全而体面的惩罚,所以我可以全身而退。
等我打听到博隆的去向的时候,我被告知他在一个阁楼中,已经死去了。等我看见他的时候,他的尸体已经冰凉了很久。如果我实现得知我的朋友早已冰凉躺在这里,我要做的就是在床上直接杀死这个男人,可是我却让他享受到了他不曾有的快乐。
外面有脚步声传来,带着许多沉重的喘息声。我知道马杜拉一定在凉快下来之后思索其中的味道,他不想让我活着出去。我逃亡了,也许是他的手下故意放走我的缘故。我不能回到剧团,我选择逃离那个岛屿,向东跨海,沿着爪哇岛之东前进,活像一个苦行僧。
海上我曾经漂流到一个小小的海盗上,在那里我如同神话故事一般邂逅过一个渔家少女,但原本就不能安分的我,在做了一些不知所谓的事情之后就逃离了那个岛屿。
接下来的生活不值一提。我渐渐改善了我处境。我再也不想拥有那种剧团,海风吹拂过的人其视线能够看得更远。我时常在烈日下看着远方的海面,在那遥远的海平面的纵深之处想象着我未来会发生的事情。
我看见了我的未来,我穿着公务员的制服,谦卑而诚实地在工作,做一个正派人。我的四周全是黑色与红色的模糊身影,像是在奢华而潮湿的建筑物立面穿行。
甘做奴仆和牺牲的我仰卧在地上,心甘情愿接受着卡丽或者杜尔迦等摩诃提毗的踩踏,这是一种享受。因为卑贱和诚意,我反而获得了力量感。我站起来,脱去了旧日艳丽的衣服,用砂纸抹去我的纹身,开始认真的接受教育。接下来的十年,我抛弃了我的外号,因为我真正成为一名学生『桑特利』。后来又过了五年,我在香港大学开始学医,在毕业那天开始,我成为一名医生。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躺在床上发问。故事的模糊性和一切周遭所发生的事情,我丧失了时间的连贯感。黎医生所讲述的故事仿佛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但是他的年纪并不是特别大。
那大约是在 1983 年大夏天,我坐船去了仰光,就是你来的地方。在那里,我要去看望一群被疟疾折磨的爪哇人。在当地使馆的支持下,他们的病很快就好了。我正打算回到雅加达的时候,一个使馆工作人员希望我留下来。
其实我对回去并不热衷,我喜欢一种旅行的流浪感。我喜欢在异国慢慢从陌生到熟悉的感觉。我答应了,从而成为驻扎在缅甸的外交人员。实际上到现在我依然持有外交护照。
黎医生没有亮出自己的外交护照,但是这能解释为什么日后他会与娜迦小城里的达官贵人们这么熟悉。医术高明的他原本就是一个在南亚社会中的上流人士。这一点我是日后才知道的。他与居住在山脚下那幢乳白色和灰红色交杂的住宅主人,其实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
那个住宅的主人曾经是法国人最后还在越南与老挝的残余,在撤出印度支那之后,这名绅士努力在法国存留在河内的代表处某得了一份职务。
『你会认识他的。他是一个有趣的人。』黎医生这么介绍这个人,但是眼下,他将要继续他的故事。
我在仰光呆了几年之后,他们要我去香港的总领事馆工作。对于自己很熟悉的城市,我自然欣然应命,但是我没带几个月,就被调往北京。
关于北京的记忆,充满了尘土和光照,我在那里只待了四个月,就因为某种原因而回到了雅加达。在那四个月中,我的记忆和一个事务有关,这也许是我来到这里的理由。
那天我去天坛。我自信我的汉语水平可以独立出来游玩,但我发现那并不是真实的情况,那个时候我的汉语还很生疏。很快我就迷惑在四周嘈杂的语言中。北京的本地人和游客与我搭话,他们以为我是中国人,但我一句也听不懂,只好选择远离人群,独自游览。
在一个露天的石台子上,一群练习当地很有名的『气功』的人占据着建筑物的中央,冬日阳光下保持着千奇百怪的姿势。这让我很奇怪,但是我知道当时这个风气很盛行。
我寻求着能代表这座古老城市风范的角落,所以将目光偏移到另外一个方向。在祭天的石台背后,有一排皇家建筑,四周有一些玉石回廊。此时站在台阶上有一个人,他背对着我,穿着一件黑色的衣服,像是旧款的日本学生装。
这个人腰板挺直,削肩细腰,一件黑色的裤子。短发,齐耳减掉,鬓角略有些长,似乎是特意留下的。
这个人虽然背对着我,可是却让我感到是故意让我看到。这是我在昏睡气氛浓厚的北京夏日下午唯一的清凉。我看见他转过身来,面容犹如皎洁的月光。五官很精致,嘴角细长,淡红色的嘴唇紧咬着,看了我一下。
我当时有点摇摇晃晃,没有看清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甚至连男女都分不出来。只觉得他剑眉星目,眼波流转,似笑非笑,如同一个英俊的男子,又好像是一个俊俏的女人。
他看着我,笑了笑,似乎和我打招呼,但很快就陷入到一种冷冷的表情,然后茫然地看着我右手边的天空。从侧面看,我更容易看到他的相貌。他有一个挺拔的鼻尖,在半仰的面孔上,深深地吸了一口四周干燥的北方空气,冒出淡淡的水汽。
她蓦然回头,看了我一眼。猝不及防地好似凶狠的一只水鸟正在看着我,随后他慢慢走下台阶往远处走去。
他两腮深陷,但皮肤闪烁着珍珠粉末一般的光彩。他走路的时候,轻轻叹了一口气。衣服不甚合体,似乎身材娇小却穿了一件大一号的衣服。不过一切看上去还算自然。
我跟了上去。从眼神中我知道他在召唤我。过了很多年循规蹈矩的生活,但我依然知道那个人眼神中是什么东西。一种明明白白的邀约,我不想错过,只是没有多想后面会发生什么。
我追了上去,况且他走得并不快。十几米外我就已经行走在他的后面。我闻到一股辛夷树淡淡的气息,势必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我离他近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回头看了看我,双手叉腰,脸上有一股滑稽和假装生气的样子。
那是一副什么样的模样呢?黎医生回忆这些事情的时候,显然笨拙与自己语言的贫乏。
他身后还有在北京常绿的刺柏,但带着灰灰的灰尘。光线已经黯淡,但是他的脸庞还是笼罩着一层乳白色的光。他的眼睛深邃,嘴角带着戏谑的笑容,仿佛在忍住自己的笑容。
我用蹩脚的汉语打了一个招呼,实在也是说不出什么来。僵持了几秒钟,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信封,伴随着一声轻微的金属坠地声。我分明看见四周仿佛有什么细微的东西掉落,但余光之下了无踪迹。
这是一个用法语印刷出来的小小邀请函,他开腔了,声音清脆,用的是汉语。我并没有懂他在说什么,似乎在问我什么问题。我接过请柬一看,正打算说点什么,可是他突然抽出我手里信笺,退后了几步,转身就走。
我不明所以,转头就看。我看见后面来了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们,他们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人,嘴里骂骂咧咧的,而我一个字听不懂,直到他们走过去我才安静下来,想想发生了什么。
那封邀请函我完全没看清,上面的法语单词只有『北京』几个单词我看清楚,其他都没注意。我打算离开,心中充满了奇遇的迷惑感和震惊。我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走掉。
我僵立了一段时间以后,想起我刚才听到的声音,似乎是什么东西掉落。我开始蹲下身子慢慢寻找。果然在附近的草丛中我看见了一枚戒指,沉重的黄铜镀金戒指。
说道这里,黎医生举起了手掌,我见他的手掌的无名指上正好戴着,其实几天前见他就是如此,只是我未曾注意。他取下戒指,慢慢递给我。我拿起来看了看,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黄铜戒指,只是在圆环面的内侧,镌刻了一行字。
我仔细辨认,只见上面写着『法源寺正学缘会』几个字样,字体为行楷,笔力不错。
我当时回到使馆之后,经过一番努力之后辨识出上面汉字。我知道法源寺位于北京南城的一座寺院。在第二天我就去了,但我没有看见他。也没有打听到『正觉缘会』的消息。
那个时候的我猛然感知到我在到处打听他的消息,势必会打扰他,也会让别人对我产生警觉,毕竟我是一个汉语很差的外国人。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努力的学习汉语,并且没有再前往打听他。我知道中国汉字『缘』的意思。静静地等待安排符合亚洲人的传统意识。
半年中我没有他的任何消息,生活经历了夏末的烦躁和陡然降临的秋高气爽,很快就进入了冬日和初雪,和过去我生活的南亚相比,我对北京的寒冷并没有概念,所以显得特别的新奇。
在某个黄昏,我被几个朋友去牛街吃清真食品,他们以为我是穆斯林,其实我并没有向他们表达过我是,也不想辩解。但是我感觉我今天需要去看一眼,毕竟我要从法源寺门口走过。
积雪可以踩出清脆的声音,惊起干枯树枝上的寒鸦,发出扑朔扑朔的声音。空气冷地如一堵墙,我浑身的肌肉都在不断发抖。
她就站在前面一个钟楼的台阶上,身形一点没变,还是那一身黑衣,只是换了一种款式。没有了尖锐耸立的硬领,取而代之是无领的罩衫,里面穿着一件紧紧的白色丝绸水衣。
他看见我,挥了挥手,叫我上台阶和他说话。我看看四下无人,从低矮的灌木丛旁边走过,走过去的时候甚至不敢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神里包含着湿润的气息,对我没有一点陌生感。
我还没有走上他站里的那层台阶,他就一把拉住我,用汉语说道,我在这里天天等你,你怎么现在才来?那个时候我的汉语稍微好了一些,大约听出来他在说什么。我只好笑笑,苦于自己的语言能力没办法流畅地解释我的心情。只是抓着他的手不放。他的手柔弱无骨,摸起来很舒服。从袖口里传来一阵淡淡的气息,并不是香气,而是他的体香。
他会说法语,虽然说得并不是太好,但可以用英语来补充。我喜出望外,和他交谈了一会,竟然完全忘记了夜幕已经升腾了很久。待到我发觉的时候,我已经冻得瑟瑟发抖。
我们走走吧,边走边说。我带你去吃一点东西。
从法源寺的胡同里走出来,左转了两遍,沿着一条大街向北走。路上没有行人,也没有车流,只有鬼鬼祟祟的几个行人。我对北京的建筑并无好感,觉得都相貌呆滞,一点生气都没有。但那一晚上,我却觉得四周的景物可爱起来。短促的街道,圆头圆脑的房子,寒冷中带着煤灰味道的空气,都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安逸感觉。
他始终夹杂着汉语、法语和英语。聊天的内容我根本记不出。我们不在乎说什么,只是反反复复地谈论着她如何在法源寺等待我,想跟我见面的事情。我们俩都没有工夫谈起我们为什么要见面,因为什么要互相寻找对方。这些事情已经变得不重要。
远处是灯火朦胧的一个城市广场,广场的北侧有一个中国式样的大宫殿。广场上的雾气弥漫,我看见了一些军人在远处矗立,不畏寒冷。我们俩绕路而行,不敢走得太近。因为无论是他还是我,都是一副柔弱,禁不起任何打击的模样。
走到一个小胡同口,他跟我说他到家了,想请我去他家里坐坐。独居的家里有很好的茶叶和小点心。我想了想,虽然对于男风我并不陌生,不过那是我几年前放纵欲望时代的恶行,我不想在此时此刻再度重演过去的场面,于是婉言谢绝。
我在温和的夜色中看见了他的泪水。他的上肢颤抖着,脸色阴沉下来,嘴角抽动着,情绪坏到了极点,但不得不说,即使是这样也是极美的。淡红的嘴唇紧咬着,似乎要咬出血来。
我伸手去抚摸他的嘴唇,那上面还真有一丝鲜血,涩涩地冰凉。
他一把来过我,将我推到一个小胡同口的墙壁上。那个地方是北京随处可见的公共洗手间,空中弥漫着难闻的味道。
他用手伸进我的腰间,用双手环抱住我的腰,将额头靠在我的额头上,脸在我几毫米的地方僵住不动,几秒钟以后,他整个身体就跟一根坚硬的木材一样倒在我的胳膊之中。
北京医院的病房上,已经到了凌晨的时候,他才醒过来。我对医生说我是他的朋友。他们看见我一个外国人的名字,顿时用异样的眼光研究了我很久。
他是严重的低血糖,医生说他已经有两天没有进食了。等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的脸在白色床单的衬托下,还有一点点血色。
你能帮我打个电话吗?我要叫我一个好朋友过来。
难道我不是你的好朋友吗?我现在正在照顾你。我苦笑了,近距离看着他。他的眉宇颜色更深,眼角更加细密。并非我贪看他的美色,只是在心无旁骛之下,我更用一种慈悲的心去看他。眼神里面玲珑闪亮,似乎有一汪极深的泉水隐藏在其中。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完美的唇线,在嘴角下有一个淡淡的陷坑,看上去永远温柔地笑着。
他根本就是一个女子,只是寄居在男子的躯壳之内。在南海诸岛的神话体系中,我们无法分辨难近母和莲花女神的区别。倘若此时他坐起来,就是在杜尔迦基座上闪现的景象。我曾经被其重压之下而感到脱胎换骨,此时更是我解脱之后的心平气和。
他探下身子,将左耳贴在他的前胸,握住他的手,给他戴上那个失落的戒指。他笑了,告诉我,那是一个佛法研究班,是研究辟谷的学问,所以快一个星期没吃东西,真是蠢死了。
我睡一会,我的朋友来了以后,他有小汽车,可以送我回家。
你叫什么名字,到现在我还不知道。
我的名字……等我好了以后我告诉你。他闭上了眼睛,鼻息均匀地沉沉睡去。他嘴角含笑,面容恬静,就如同我和永别了一样。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不敢打搅他,竟然呜呜地哭起来。
他说的他的那个朋友来了。那是一个在北京经常可以看见的南洋女人。中国人把他们叫华侨,有着波尼尼西亚人和高山喜马拉雅人人混血的脸孔。她叫伊曼纽尔,或许还应该有一个本民族的名字。她是法国大使馆里面的一位外交官的妻子。听她和我说法语的口音,大约出生在泰国南部的乡村,却有着一张贵族的脸。我对泰国传统的南岛民族种群有过一些研究,他们的肤色和骨骼自然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是这个女人显然不是。她的身上应该混杂着中亚和南俄罗斯草原上某些游牧民族的血脉。
她漂亮极了,皮肤黝黑,穿了一身皮衣,双眼皮,嘴很大,洁白的牙齿让人感觉她非常的强健。一头棕色的头发,触电般杂乱生长,却性感至极。她看上去没有什么耐性,一直就生活在不痛快之中,也许是因为她不喜欢这个地方。北京异常的干燥和灰尘众多,此时此刻仿佛全揉进她的头发之中。
她在医院的楼道里面用生硬而且喧闹的汉语在和医生们说话,我听不大懂,但是躺在床上的他已经露出了微笑,全然已经了解了此刻的状态。他抓住我的手,轻声地说道:我可以离开这里了。
我有点不高兴。老实说,在这里有我和他独处的时光,而他却并不留恋这一刻,急于离开这里。这里虽然并不很舒服,但是至少是这个世界上我和他唯一可以默默无言看着对方的空间,离开此处,我不能再以一个朋友的身份看护着他,竟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他坐了起来,看了看我。他的脸上一侧,照射着从楼道里渗透过来的白光。他探头亲了我的脸颊,鼻尖冰凉。
他慢慢走出病房,在白色的灯光中,从我的身边离开,留下长长的影子。我还坐在病房里面一个皮革做边缘的椅子上。这把椅子是整个世界最舒服的地方,我不愿意起身,也无法原谅我自己。我原本应该在他寻找自己朋友帮助的时候料理一切,而此时我只能撒手。
我听见外面人在说话,我看见伊曼纽尔探进一个脑带来,看了看我,脸上露出的笑容。这个笑容是友好的,昏暗的灯光下,她的皮肤异常黑暗,但白色的牙齿显得很突出。
是这个女人接管了他。我至今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
你的朋友,他后来呢?你们见过吗?我问道。
我见过。那是另外一个冗长的故事,只涉及我和他之间。不过我打算在这里打住,因为我的目的是为了告诉你,你下午的时候就能见到这个伊曼纽尔。
她在这里?我下午见到她?
我问道。我意识到整个叙事的中心环节不是黎医生自己的事情,而是将伊曼纽尔,这个南亚女人,用一整套的叙事衬托出来。在这个故事之中,她最后才出场,但是很显然,黎医生和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只是故事的支流。
黎医生站了起来,关闭了门窗。差不多了,我们该走了。我带你去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