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rus's Fall

人类的太阳虽然温暖,给人光明,但也会灼伤人

第二十一章

阳台上,海面反射着夏末的炙热。一身轻便的白袍子,被海风吹拂。

沙滩上坐满了从世界各地来的冥想者,他们双手按在地上,面对着万朗,背朝海面,享受着凉风。

万朗形容枯蒿,褐色的皮肤下面,经络与血管暴露,活像一个僵尸。他头发灰白,嘴唇干枯,整个身体只有不到四十公斤,骨瘦如柴,但是他的目光炯炯有神,血红色的眼睛里,投射出威严的目光,震慑住沙滩上数以百计的人。

他穿着破破烂烂的白布袍子,上面布满了破洞,纱线都断裂了,被风吹拂着尖端,发出低沉的摇摆声。身上因为皮肤皲裂而破口,里面鲜红的肌肉被阳光和风熏得红里发黑。

这是现在的万朗,这十个月前的他判若两人。

那是他正站在自家的阳台上,也看着海面,海面上同样是夏末的阳光,单调,灰白,一片寂静。

万朗只觉得一阵的疲惫和倦怠。他自己万万没有想到,一种被迷信至极的心中所供养的生活如此的轻易。这是他内心世界十分抗拒的。他明知道这些心中完全是傻瓜,心甘情愿地被骗,被奴役,却丝毫没有任何的反抗,嘴角始终带着笑意。

他过着如同帝王一般的生活。信众的财产可以完全供他挥霍,并且花得越多,信众越觉得教主对自己的关注越多,就越发的高兴。反而如果清心寡欲,信众反而觉得自己与自己心爱的教主有万里之遥。

十足的傻瓜,十足的笨蛋。这是万朗内心的声音。从监狱里拿到了那本《微光》,只用将其中的只言片语,在合适的场所说出来,都会引发心中的欢呼,不费吹灰之力。

但是现在,他感到了厌倦。也许一切都是一个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无需改变,也无需有内心的负罪感。万朗实际上已经坦荡的接受了。但是,他觉得自己背叛了那本书。

按照书中的语句,任何读到这本书的人是肩负有社会责任的。书中每一个沉重的叹息都像一把匕首一样,刺中了万朗的每一寸肌肤。在此之前,他不过是一个到处流浪的弃儿,没有力量和能力,即便想实现圣者的愿望,也无非是泡影。

但此时此刻便完全不一样了。他手里可以随时动用数千万的资源,且无需承担任何的后果,也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他非常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

在每周的例行聚会上,万朗向自己的信众讲述了自己的想法。他要在所有人种挑选五十个人,成立一个核心的组织,徒步前往沙漠中心的艾尔斯岩,度过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冥想过程。

这是一个很常规的操作,在沙漠中心的那块巨型岩石下面,有不少宗教团体修行的营地。两个月并不长,万朗觉得这并不难。但响应者寥寥无几。等待着他的是几十双双目圆整的眼睛。

大多数人在摇头,但是万朗用严厉的语气呵斥了他们,鉴于他的权威,这些人只能唯唯诺诺,毕竟只是选出五十个人来,绝大部分人都不会参与。

但是勉强选出五十个人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到了最后,万朗对于选出来的这五十个人有着明显的鄙视,他挥了挥手,让这些人做好出发的准备。

实际上这五十几个人没有料到自己进入了一个未曾预料的旅途。他们没有想到万朗提前一个多星期到这,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他们被关在一个地下室中,里面只有耀目的灯光和灰色的墙壁,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每个人的面前有一个小桌子,上面放着《微光》这本书。旁边有一个说明,如果破坏了这本书就会停止供应水和食物,而如果将书保持的很好,则会给每天一次的户外活动时间,尽管四周的景色就是沙漠,但也好过在地窖中度过无聊的岁月。

唐九洋就是在这时候开始自己的一步步的追随生涯的。他原本是居住在墨尔本北部麦尔博克斯的一个普通人。十几年前跟随父亲从中国东北来到了澳大利亚。他的父亲经营了一个停车场,有些奇奇怪怪医术的父亲,在停车场的一侧建立了一家诊所,这家包治百病的诊所,提供了不少当地人意想不到的医疗服务,生意越做越大,同时盘活了停车场周边的一些物业,开了炸鸡店和服装店,生活总算舒适起来。

在某个寒冷的下午,唐九洋只有二十岁不到,他在停车场停车的时候,一辆旁边的汽车正好打开车门,车门的边缘锋利,刮坏了刚好停在旁边的唐九洋新购置的一辆运动跑车。

痕迹并不明显,唐九洋起初并不在意,但是他的女朋友正坐在副驾驶座上,开口辱骂。而另一辆车上也是一堆刚从中国过来的游客,租用了一辆 SUV,显然从脸部表情上有些懵懂的样子。

就是这样一种懵懂,让唐九洋产生一种不好的感觉。这种懵懂无知,很快就会演变成无知的愚昧和顽固的反抗。

不知道是为什么,他不喜欢在这里看见中国人,因为他对自己的民族有一种不太容易总结的暴躁感。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但这片土地始终让他有一种异样的成分。

他动了刀子,在他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前,这对中年夫妇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唐九洋站在寒冷 停车场上,他清楚地记得,正下着小雨。不是一开始在下雨,而是在吵架的过程中开始下起雨来的。至于什么时候发生已经没有印象。

雨水在粗糙的黑色柏油地面上汇集,冲刷着地上的血迹。那对夫妇,一个人已经仰面朝天,胸口汩汩地冒着鲜血,另外一个人则瘫坐在驾驶座上,脖子上血迹斑斑。

血液顺着开着的那个副驾驶座的门,流淌到地面上,在沟沟壑壑中被雨水推着往前走。

这种粗糙的地面,在晴朗干燥的时候,可以直接划破皮肤,非常地疼痛。唐九洋在高中时代,曾被同学将脸部和胳膊死死地压在地上摩擦,血肉模糊。所以,他对这种地面非常的熟悉。

他躺了下来,扔下了刀子,看见自己的女朋友魂飞魄散地跑掉,看着米其林轮胎在黑色世界中的纹理。流过手腕的血液已经冰冷,雨水反而有了些许的温度,紧贴着地面的右耳可能被划破了,热辣辣地疼痛,被温和的雨水浸泡,然而不如冰冷的雨水那么痛快。

他可以永恒地躺在地面上。等待着他的是什么后果,他是知道的。可能从这一刻开始,他的世界变化了。老实说,动手的时候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冲动,但那一秒的延迟,他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刀子刺中了那个老女人的脖子。他被后拉,他的丈夫从背后像一只野兽一样扑过来,他反手又是一刀。

这一刀下去,他也是清醒的。他控制得住自己的情绪,只是他知道,他已经杀了一个人了。对面的这个老女人的上大动脉已经被划破,血液像喷泉一样涌出,在雨中营造出红色的淡雾。

他知道她必死无疑,所以接下来的这一刀,有和无已经没有区别了。况且,如果自己不这样的话,死去女人的丈夫会用牙齿将自己撕成碎片,他只想安静地看看后果是什么。于是他反手刺中的一刀,这一刀,力道比刚才大了一点点。

他躺在地上,只是为了告诉接踵而至的警察,自己不会抵抗,也不会持有武器,他不想被乱枪打死,他想要安安静静地被捕。

隐隐约约,他听见有人在尖叫。此时正是黄昏的时候,父亲的生意最好的时候。停车场很快就会停满车,商店也订不到位置,这一带的韩国,日本餐厅很多,很多游客会过来,甚至这里的本地白人也把这里当做一个休闲的好地方。

停车场占据着麦尔博克斯小山丘往东南一侧的最佳位置,可以眺望墨尔本和海湾的景色。雨水斑驳,大部分人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停车场上的惨案,只有当血迹顺着雨水越流越远的时候,熙熙攘攘的人群才发出司空见惯的尖叫。

也许父亲会保护自己,因为他是独子。中国人的传统,他将是父亲所有产业的继承人。但事情闹得太大,自己已经注定不可能过过去的生活,面对自己的可能是几十年的牢狱之灾,这是唐九洋没有想到的事情。

无论如何,自己总要在这几分钟好好想想怎么办。也许这是他在这个世界还算正常生活的最后几分钟。四周的音乐声变得异常清晰,雨水冲刷地面的声音也变得很清楚,像极了在电影中看到了慢动作镜头。

自己的右脸被刚才那个老男人用某个东西打烂了,正是被抛弃在离自己不太远的一个千斤顶的支架,锯齿的边缘还有些许的血肉,正是从唐九洋脸上刮下来的,自己的耳朵也被撕裂了一部分。

正是这个东西打烂了他的右脸,他才会转身冲到驾驶座拿出了自己的那把刀。就这个层面上说,自己算是被迫还击了。这个要看律师怎么说,如果真的是还击,量刑定罪可能会轻一些。

这个老年男人躺在不远处,胸口的血水还在不断喷涌而出。一双淡灰色的眼睛望着天空,似乎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场平平常常的异国旅行变成了自己的人生终点。

也许他脾气好一点,也许他软弱一点,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这个来自中国西北省份的男人没有想到,一场看似司空见惯的争执,演变成了一场无法收拾的人生终结。他也许感觉对不起自己的太太。如果路上的车没有坏,他就不会拿出那个千斤顶;如果他修完车将千斤顶老老实实地放回后备箱,而不是放在驾驶座的侧边,一切也许又不会发生。

在那一瞬间,他可能会深深的后悔。他也和唐九洋一样,看着布满雨水而铁灰色的天空,想着他的一切事情。一切都结束了,再也无法挽回。一种灵魂飘飘荡荡渗出身体的感觉,同时降临在他和唐九洋身上。

唐九洋也后悔了,这是他以前没有想过的一种状态。他被突入袭来的情感瞬间麻痹住了,像是一种愉悦的快感一般,散步到每一个毛孔。

这是一个矛盾,如果警察来得快一些,这个男人或许不会死。那么自己只是杀害了一个人,而不是两个人;但是如果警察来得太快,又会缩短这一小段惬意而美好的时间。这个时间被严重的扩展了,可能只有几分钟,但在唐九洋看来,却足够长到他想了足够多的事实。

一阵压力感袭来,自己朝上的左脸软绵绵的,似乎被什么东西挤压,带着泥土的腥味和汽油的味道。那是一只警用皮鞋的底部,像个无生命的物体踩在自己的左脸上。

枪管上闪耀着雾蓝色的光芒,雨水顺着枪管汇聚在枪口下,在嘶叫和怒吼下,枪管抖动,雨水掉落进左耳的耳洞里,一切的声音都模糊了。

唐九洋此时端坐在地窖之中。沙漠中心的温度虽然高,但是这里却还算凉快。

他们五十个人都被关在地窖之中,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本叫《微光》的书籍。万朗让他们每天读一章,然后每个人都要在万朗面前讲述自己的感受和心得。不仅要讲,还要写下来。这让他们苦不堪言。

在他们看来,这个教派一向是温和的,说到底只是一个守望相助协会的扩大版,从来没有人要求过他们要进入如此残酷的环节。但是处于那种对教主绝对的忠诚,他们也在思考着是不是需要改变了。

一部分在坚持着,另外不一部分人则在一些人的引导下逐渐坚持下来。他们都知道这是一种试练,这也是很多宗教的一种例行活动。

唐九洋略微介乎这两者之间。他内心深处充满了对《微光》的鄙夷,他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所谓的终极真理。他参加这个组织,只不过自己的父亲是这个组织的初始成员。

的确,他的父亲花了很多钱来拯救他。除了巨额的诉讼费用之外,他的父亲还动员了许许多多的社会关系,终于让唐九洋在监狱中只待了诉讼期就放了出来。官司的重点在于成功了向陪审团传达了老年男子用千斤顶率先袭击的事实。而这些所谓的社会关系,基本都是父亲在这个宗教团体中所获得的。而布尚则是他父亲最大的精神支柱。

父亲临死前,将自己的财产都捐献给了团体,唐九洋自己的那一份被信托托管,而信托基金的管理人正是布尚。于是唐九洋和布尚之间有了一层较为亲近的关系。

正是基于这个关系,唐九洋定期地参加了这个组织的活动。不过他只是将这个组织的众多成员,作为自己扩展社会关系的机会,其身心都处于边缘的地带。

布尚曾讲告诉过他,她找了一个合适的人选,作为这个组织新的领袖。对此唐九洋并不关心,但是布尚却告诉他,这个组织里面绝大多数人,只不过是用来聚集财富的来源,这些人和这个组织最高级的秘密背道而驰,完全被蒙在鼓里。他们只需要一些时髦的心灵讲座即可,当然前提是捐献其财产。

唐九洋有些吃惊,但是布尚能告诉他这些东西,显然是将其作为核心的成员而接纳。他于是表现出一种冷静,并没有吃惊。社会大概都是如此,没什么好吃惊的。但是这个组织真实的目的,布尚却并没有告诉他。

也许自己并不想知道,永远也不会知道。唐九洋有点玩世不恭。自己循规蹈矩地生活着,花着数不完的钱,过着惬意的生活,这就是一切。

但是他们看见了那些没有坚持下来的人被关在另外一个地方被残酷拷打的时候,他才开始略略有些吃惊。

他完全没有料到万朗提前一周来到这里是如此的精心准备了一个巨大的刑房。里面有无数的小格子,狭小到只有一个人能待在里面。

他们见里面的人被巨大的锁链锁住,丝毫不能动弹,里面充满了唉声叹气和暴躁的叫喊。看上去像人间地狱。

学医出生的唐九洋知道,这里的肉体折磨还算可以接受,难以承受的精神上的拷打和考验。

他来到了万朗的办公室,这些惨状只不过是来的路上看到的。为何他能看到,他不得而知。或许故意让他看见也未可知。

万朗坐在办公桌的后面,房间里极其简陋,仅有一个电话,看上去是和外界有联系。万朗穿着一件军绿色的衬衣,留着胡子,看上去像本地的卡斯特罗。

我想知道我的身边到底还有没有坚定的信仰者。

万朗拿起桌上一直雪茄烟,点着之后,慢慢地抽了一口,神色有点慌乱。他的胸口充满了汗渍,还有不少新生长出来斑点。连绵成片,看上去十分的恶心。

『你皮肤溃烂了,我父亲有特别好的药膏,我下次给你带一点。』

唐九洋保持着一种冷淡的礼貌和热情。他并不打算接近这位在这个团体中的领袖,他自己有一份独有的冷静。

万朗挥了挥手,两边走来了两个人,给唐九洋的手脚戴上了绳索,然后当着万朗的面将唐九洋捆绑起来。唐九洋没有反抗,只是在被彻底捆绑之后,吸了最后一口烟。

松绑的时候要慢慢来,速度过快的话会导致血液浑浊,有生命危险。但是,话说回来,献出自己的生命也无所谓。唐九洋就这样被几个人抬着,沿着一个有着昏黄灯光的甬道,往深深的地下走去。

自己的这条命是组织给的,如果没有组织,自己早已死了,或者终身监禁。

万朗一开始跟在后面,在几分钟之后就不再出现。唐九洋数着自己头顶上的灯光的间距和数目,大约在两百多的时候,他被投入到一个有五到六平米的小房间。

这个小房间并不大,如果人站起来的话必须要弯下腰,这种奇怪的设计让人不知道这个房间是做什么的。在房间的一面墙的下方,有一个不大的正方形孔洞,上面有粗大的金属格栅,大约有拳头粗细,用人力是无法突破的。上面布满了干枯的布条和不知名的生物体残骸。

而在这个孔洞正对面的墙上,有一个同样大小的孔洞,格局和布置完全一样。两个孔洞一高一低相对,似乎有着某种关系。

唐九洋还没有十分明白的时候,从上方的孔洞之中,突然涌入了水柱。水柱的力量非常大,将唐九洋直接击倒在地。在他的视线中,水柱就好像一道笔直的液体圆锥体,冲击在对面墙上炸裂,捡起激烈的水花和气柱,将唐九洋逼退到屋子的一角。

水量越来越多,瞬间就灌满了整个屋子,而下方的孔洞上因为布满了布条和不知名的东西,流逝的速度非常慢,唐九洋伸直了腰部,在空间顶部那一寸寸的小空间也被水灌满,唐九洋这个人陷入了水中。

他只有潜入水底,试图用手扒开那些布条和杂物,但这个小小的操作,迅速地消耗掉了他肺中的氧气,他只好回头有继续伸直腰在顶部寻找一点点的空间,但是水流依然在不断地注入,刚刚消耗流逝的水又立刻被新的水流填满,为今之计,只能继续撕扯和排除在出口处的东西,期望能增加流速,而这又大大加快消耗掉他的体力和氧气。

唐九洋就在这茫茫黑暗的水中,近乎于徒劳地往返着,他每次能呼吸的空气仅仅够他坚持十来秒钟,而这十来秒就是他弯下腰去费力疏通排水口的时间。不到二十分钟,他已经筋疲力尽,渐渐地开始神志不清。

混沌间,他想起了自己在监狱中的艰难岁月,他也想起了自己三十多年的人生。他从来没有试过如此在绝望和黑暗中度过。这种折磨对他来说根本就是遥不可及的事情,直到此时此刻,他依然不敢相信自己在被如此的残酷对待,一切都想在开玩笑。

如果天生我注定要终身监禁,这难道是迟来的报复?

他不知道自己在这黑暗的地下拼命的求生意味着什么?没有人看见他,也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这一切都是万朗制造的,目前也不知道万朗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仿佛只是玩弄他与股掌之内。

黑暗渐渐蒙住了他的心神,既然不知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不如把一切都交托给万朗,这个让自己深入险地的人这么折磨他必定有原因。目前的自己根本无法与之对抗。

为什么是自己?突然唐九洋想到了答案。万朗有过牢狱之灾,他难道是想让我领受一下他曾经的痛苦?

唐九洋开始漂浮在水中,手里停止了动作,任由自己放松自己的身体。以这样的方式死去,至少是不痛苦的。不然在激烈的挣扎中,自己的肺部最终灌满脏水,在撕裂的神经和肺泡中痛苦的死去,又有什么价值呢?

就在这个时候,他感觉到重力了。仿佛水在慢慢地下降,他的身体的某一部分露出了水面,这导致整个浮力的减弱,同时他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的四肢顶端在慢慢地接触到地面。

他躺在地上,感受到四周的水逐渐的散去。一阵彻骨的寒冷逐渐袭来。他的四肢顶端开始逐渐变冷,神经末梢的疼痛表征着其逐渐坏死。这些危险和绝望的信号,伴随着神经电流和转导组织液冲击着他的心脏,也让他的大脑越来越清醒。

他怀念其地表之上的炙热,还有干燥而温暖的沙漠之风。相比下来,那些被关押在地面囚室的信徒简直就在天堂一般。他试图翻一个身,自己胸口和腹部之下的土地渗透着冰冷的气息,而被身体逐渐加温的空气更值得依靠。

他伸出手,想给自己翻一个身,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一点力气都没有,除了自己的手指,他连头部都没有力气动弹。他休息了十分钟,感觉到自己逐渐恢复了一点体力,首先蜷曲自己的身体,然后尝试用腰部的力量让自己慢慢翻转。

又过了半个小时,终于他翻了一个身。他睁开眼睛,刚想长长地出一口气,头顶上的灯光亮了。这是如太阳一般的灯光,炙热的辐射和雪亮的光芒瞬间洒满了他的视野。他的双眼差点在这一瞬间致盲。

他高兴地笑了,至少在这几秒钟,他的全身就如同日光浴一般,温暖舒畅。自己衣服上的水分迅速被这种光线炙烤蒸发殆尽。但是很快,热量的逼人气息让他浑身难受起来。滚烫的空气和辐射烧灼着他的皮肤,皮肤的表皮迅速坏死,油脂已经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很快就被焦炭化,附着在他的皮肤黏膜上,深深地刺激着他的皮下神经。

他用尽全身力气,想重新翻个身,让朝上的这一面身体离开灯光的炙烤,得到片刻的休息。他这次的翻身比刚才迅速,他很快翻了一个身,同时将手臂放在眼睛前,他不想被阳光照射进眼睛。

刚才冰凉的背部在那一瞬间被光线加热,很快就变成了刺痛,灯光的强度和热度正在逐渐的加强。他就是在儿童放大镜下的那个小虫子,在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眼神中,被汇聚的阳光逐渐烤焦身体的蛋白质,最终用扭曲的残骸结束儿童的早期教育。

他拼命将自己的身体蜷曲起来,尽量减小自己身体的表面积,这样可以延缓走向肉体被热量分解的痛苦。

大脑中的一个小小的问题开始冒出来。为何要延缓身体痛苦的时间呢?在死亡降临的那个瞬间,应该用最大的勇气和决心去拥抱死亡,让自己在一瞬间中死去,因为死亡不可避免,不如用这种方式最大程度的减小死亡的痛苦。说到底是对最终命运降临的不尊重。

唐九洋突然想明白了这一点。如果不是在这里,这个离地面一百多米深的旧军事工事的地下世界,不在这个幽暗,冰冷与炙热的斗室里,他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的。

念头刚刚闪过,灯光突然间开始昏暗了,身上火一般的地狱滋味在一秒钟之内就能感知到。唐九洋猛然有了一种力量,让自己坐了起来。他环顾四周,灯光逐渐消退到与普通的一盏室内灯光差不多的效果,墙壁被炙烤过,此时正在散发着热量,一切都如同冬日里一间被壁炉温暖过的房间相似。

唐九洋听到了一阵水流的声音,刹那间,刚才那熟悉的水柱继续出现在头顶上方的孔洞之中。倾泻而出的水流,夹带着冰冷的晶体,冲刷着刚才被热力灯光烤焦的皮肤和肌肉,让他继续裹挟在茫茫的黑水之中。

一切又周而复始了。水流忽大忽小,在顶部小小的空间里,唐九洋只能用尽全身力气呼吸最后一口来自这个世界的空气,然后在水中等待,或者徒劳地试图让排水口的缺口面积更大一些,每当顶部空气稍有的时候,他就必须停止手里的工作而去呼吸。

无论如何,这两种滋味都很难受。唐九洋于是明白了,自己死不了。每当自己放下抗争的勇气,准备舒展自己的身体去迎接死亡的时候,水流就会变慢,然后整个斗室之内的水会被排干净,接下来等着他的时候就是另一个极端世界。而那个地狱火的帝国到达顶点的时候,他又会被重新投入水中,一切又变成西西弗斯,只有永恒的痛苦,毫无尽头可言。

唐九洋在经过了几个轮次的折磨之后,身体进入到极限,他完全摊在地上,除了听觉之外,他什么感觉也没有,甚至大脑也不再转动。

这个声音消失了,接下来就是什么声音都没有的世界了,四周一片黑暗,除了寂静之外什么也没有。唐九洋所害怕的水流和炙烤的灯光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一切的枯寂,死一般的枯寂。持续的时间很长,似乎过去了几十个小时,再之后,唐九洋已经完全丧失了时间概念。

他既不饥饿也不干渴,有的就是自己感知力的逐渐丧失。他依靠伸手触摸四周的环境而保持自己是一个活物。他摸到了熟悉的上下水孔洞。之前极度恐惧的东西,此时却充满了熟悉之后的好感。

他还摸到了头顶的巨大的灯具。那是一个纯粹的圆形物体,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成的,坚不可摧。唐九洋原本以为自己打破灯泡的玻璃割腕自杀,但是这个想法彻底失败了。

也许是几天,也许是几个星期过去了。唐九洋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活着。他没有排泄,也没有食物的要求。他有的时候抚摸自己的生殖器,试图让自己高潮,证明自己的存在。

但是那个东西如同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受伤的海马,弯弯曲曲的躺在那里,失去了一切功能,包括排泄。

他回想自己的过去,糟糕的是,自己过去的记忆逐渐模糊。自己父亲肥胖的,辛劳的样子已经慢慢看不见,他唯一能记得就是自己父亲身上的那件白色制服,还有整个屋子里淡淡的药水味。

再接下来,自己的所有记忆都逐渐消失了。那并不是真正的消失,而是自己身处的环境慢慢还是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自己已经逐渐转化成石头墙壁的一部分。

终于,唐九洋明白了那个下水孔金属网上那些不知名的东西是什么了。也许就是之前不幸的那些人,他们死在这个地下室里面,尸体逐渐的腐烂,然后被定期拍出的水冲刷,他们的衣服,毛发逐渐堆积在金属网上,变成自己指甲缝里面的一部分。

很快,自己就要变成别人指甲缝里的东西。一瞬间,唐九洋对自己的后继者充满了温暖的情感。他想象着后来者的画面。包括他一切的仇人,朋友,恋人,最后被无情的玩弄,逐渐腐烂在金属网上,直到天长地久。

就在此时此刻,一个声音响起。那个声音正在轻声阅读着一个文本,声音很轻,但是听得很清楚。在阅读声的背后,还有一个简单的钢琴声,那是极简主义作曲家菲利普葛拉斯的作品。

声音讲述着一个旅行者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深受重大的情感打击,整日神情恍惚。出身在俄罗斯南部的她,一个徒步向南行走,直到她穿越了帕米尔高原,到了她自认为的天边,但世界依然没有尽头。

这正是唐九洋曾经阅读过的《微光》这本书里的内容,但此时听起来,却完全是另外一个感觉:

她来了一个高原,在茫茫夜色中行走。虽然已经入夜了,但是天空那边的宇宙依然是亮着的,这多少照亮了他眼前的脚步。

她沿着一座高山的山脊上行走,逐渐看到了许许多多的房屋。这些房屋全部是由木头做成,上面布满了藏式的装饰,地面也多了许多石头碎片,上面布满了他看不懂的经文。

在某一个小屋子中,她看见了一个瘦弱的喇嘛。此人是一个小型寺院的活佛,衣着朴素,正在房子里烧着自己的晚餐。一片木质的小型窗户外,是未燃烧尽的天空,冰冷的山风吹进了这个屋子,炭火的火星飞舞,让屋子里充满祥和的光芒。

『啊……看见了。』

从下水的孔洞之中飞进来一些萤火虫。

『她们是尸体腐烂之后变成的吧。』

唐九洋是这么觉得的,一瞬间,故事里面四处飞舞的炭火是可以做演变到眼前的。

绿色的萤火虫围绕着唐九洋飞舞。这些温暖的荧光是不知时间过渡的唐九洋在最近唯一看到的东西,这让他的眼角流下来泪水。他伸出手,想凌空抚摸这些萤火虫。

故事的主人公是《微光》中的海伦娜·布拉瓦茨基。她在那天留在了小木屋子之中。度过了一整个冬天。在故事中,文本细致地描写了海伦娜与那位修行者之间互相修行的细节。

那个年轻人用残酷的暴力对待着她。他把海伦娜关进了一个地窖,用饥饿和寒冷折磨她。长时间的不理睬,恶意的辱骂,然后好几次将她扔进冰冷的河流之中,让她自身自灭。随后是无休止的拷打,直到海伦娜遍体鳞伤。

直到某一天,海伦娜向活佛表示,自己跟随他的决心毫无改变。从那一刻起,修行者才变成了一个她最早看见的样子。

她们没日没夜地肉体纠缠,互相吞食对方的体液和提升对方的感知极限,忠实实践着宗喀巴大师在《道次论》中所描述的一切细节,演进着菩提道次的不断精进的刚勇之路。

他们成就了。海伦娜彻底变成了个一个超脱自身肉体的女人。她迅速的长胖,变成了一个富态的女人。而在一个月前,她是一个纤细,高挑,满脸雀斑的外高加索女孩子。

她不再注重她的身体,更加不在意四周人物对她的评价。修行者在修行结束之后,结束了在这里的学业,要回归自己本家寺院。在道别的那一天,两人互相赠送了礼物,同时海伦娜接受了他的灌顶,她开始独自生活,直到活佛离开后一年整的时间。

在这一年中,海伦娜独自生活在一个地窖之中,她的饮食由一个自愿留下来帮助她的牧羊人进行。海伦娜每隔28 天会将自己的身体贡献给这个牧羊人一次,任其折腾,作为回报,牧羊人会将新鲜的水果和焖好的羊肉每天都放在地窖的门口。

在地窖之中,海伦娜渡过了对他人生重大的一年。没有人知道这一年中她在想什么。之后她在大雨交加的黄昏消逝,因为牧羊人带着水果和羊肉再次拜访她的时候,带着自己的儿子,他已经成年的儿子在今天的晚上会享用父亲的福利,但只能看见空空如也的地窖。

她回到了俄国,随后她去了欧洲,组织了一系列的讲学活动。接下来,这本书用大量的篇幅讲述她的思想。从这一刻开始,那个唐九洋四周出现的声音开始用一种僵硬的声音,朗读着这些思想。

这是一个大杂烩,在这些描述中,海伦娜自己也承认自己受到不少之后的人生旅途中哲人的影响,她的思想在不断的变化,知道她去世的那一天,依然没有停止。

就在这个时刻,这个僵硬的声音开始叹息起来。这是第一次不再用僵化和毫无情感的语气说话,这一下子让尚处在黑暗中的唐九洋感到一种伤感。原本躺在冰凉的黑暗之中听着遥远的故事,是唐九洋心灵最感到舒畅的部分。他的情绪逐渐稳定,只是被这一声轻轻的叹息而打动。

他跪坐起来,用头部撞击着墙壁,想继续和那个声音交流下去。但那个声音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唐九洋开始高声的喊叫,喊了些什么他并不知道,直到筋疲力尽地倒在地上。他发烧了,高热的身体不断地抽搐着。

僵硬的声音持续不断的在空中漂浮,一开始令人生厌,唐九洋喜欢听故事,他不喜欢这种长篇累牍的说教。这种声音好像持续了一个多世纪,不分昼夜,完全没有停息的感觉。

渐渐地,这些声音不再是一片令人逆反的噪音云雾,而是具有某种具体意思的一个个单词,一个个概念,彼此不在接连在一起,而是在留给唐九洋足够思考空间之后,被分拆开来,如同量子一般,一点点的传达。

空泛的声音总是在结尾的时候起到了作用。那是一连串的问题,这些问题引发了唐九洋的思考。

为什么一切的规则都是自然而然地在起作用?

为什么你总是对心中的恶念挥之不去?

为什么你觉得恶的事情持续不断地存在着?

为什么我们内心深处总是对美好有着期望?

为什么这个世界始终混乱不堪?

为什么在你心中有这一种想要改变的想法?

在那个声音消失的那段时间,唐九洋总是静静地躺在黑暗的地穴之中思考。那奔波而出的水柱和焦炭一般质感的大灯已经不再是任何的障碍。它们慢慢走出了唐九洋的生活,仿佛从未发生过。

有一天,唐九洋所渴望的那个声音出现了,他开始于那个声音对话。对话并不是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着,尽管看上去各自都在自说自话,但是唐九洋欣喜的看出来,他们各自的表达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一种潜在的呼应。

在谈到什么是善良的时候,唐九洋发现他们各自的表述都是一样的。善良意味着力量感。没有力量感,任何善良都是懒惰的。懒惰是万恶之源。唐九洋第一次深深地如此觉得。

他笑了,哈哈大笑,倒在地上,地下蛆虫一般的皮肤在满是粘液的地面上滑动,他在翻滚,像极了一条寄生在黑暗地下道的蚯蚓。地面很光滑,并不会引发不适。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一道微光。

这个微光是从水流的通道里渗透过来的。光沿着直线传播,所以渗透过来的光线,势必在这条引水管道经过了无数次的反射,百分之九十九的光子被沿途的通路所吸收,但最后残留的一点光子,还是击中了视网膜。

他感觉,这条通路的尽头就是光芒。尽管看不见,但是他能感受到。人的眼睛在全黑中,其视网膜的阈值是三到五个光子,这么强大的能力,终于让他见识到了。

更别说,空洞里有沙子的气味。唐九洋知道,自己快要出去了。

他的眼睛被蒙上了黑布,但是他的皮肤分明感受到太阳的炙热,空气中干燥的风。这些风原本干枯如刀割,如今却如此的和煦。

唐九洋在幽暗世界里长期滞留的皮肤,被这些锋利的风划开了口子,而血液和皮下粘液中的水分迅速被艾尔斯岩附近的风蒸发,从而一旦有微小的动作,他就感到关节和衣服裸露处发出来的巨疼。

但这是如此的舒适,使得唐九洋根本不想动。自己的皮肤终于开始正常地分泌出细密的油汗。额头的汗水终于从几乎掉光的头发里渗透出来,沿着鬓角流到嘴角,他张开嘴,牙龈肿胀起来,娇嫩肌肤更加朝着太阳的方向肿胀,引发了满嘴的血泡。

他慢慢地坐了起来,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要摘掉自己眼睛上的黑布,至少还要戴三天。即便他乖乖地听话,但是还是能够感受到黑布缝隙中渗透进来的微光。这些微光很细密,但却如黄钟大吕一般,冲击着孱弱的眼帘。

那些微光密密的,是光亮的蚂蚁,爬满了整个眼睛。

恢复了健康的唐九洋出发了。他更新了自己和万朗之间的关系。从某一刻开始,他知道了自己新的身份,也更加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感。

那是一棵树。在沙漠中一棵郁郁葱葱的树,简单而怪异地矗立在那里,显得单调而孤独。

四周毫无生命的迹象,但这棵树仿佛就是这个世界的反面,用一种愤怒的绿色情绪在那里傲立。不大的树干上分叉出几根分支,而每一根分支上都生长着细密的下一级分支,从某一级别开始就是郁郁葱葱的树叶,绿色火焰一般的熊熊燃烧。

自己的导师万朗就坐在树下,身上穿着一件白色袍子,浑身上下都是孔洞。唐九洋没有了时间概念,不知道自己和导师分离了多久,看上去他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见到他,因为万朗苍老了不少。皮肤下的水分被抽离了不少,骨骼肌肉在皮肤下逐渐凸出,慢慢可以看出一个人的骨架。

你在组织里看到的东西和那些人,就好像一直在沙漠中匆匆而过的蝎子,从未仰望过天空。你要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理解我们要建构和为之付出的组织。我不算什么,我只不过是这棵树上的一片叶子,在我周围,在我的上空,有无数片叶子在阳光下摇曳,散发着光芒。

在我提出了我新的要求之后,很多人选择了离开,更有一些人无法承受自己内心深处的打击,做出了他们一直想做而没有做的事情。我只是有点关心我的家人,我希望你回去看一眼我海边的住宅,去看看发生了什么,然后回来告诉我。

您还在这里吗?

不,我会告诉你新的地方,不会是在这里。

唐九洋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了解了一些事情。他知道导师的身边发生了哗变,许许多多的人群情激奋,他们亢奋不已,为自己付出了多年的信仰被抛弃而感到愤怒。他们掉头南下,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唐九洋迅速离开了沙漠中心,驱车赶回弗兰肯斯顿。在还没有进入城市的时候,他已经看见了远处熊熊的大火。亲鸾圣人的塑像在大火前面被熏得乌黑,寺院四周芭蕉树的叶子在干燥的火风之中枯萎,接力赛跑一般的燃烧,细碎的枯枝沿着升腾的火鸦在空中飞翔。

看着自己多少年每日驻足的地方陷入一片火海,唐九洋的内心世界并没有什么波动。殿堂的辉煌和奢靡,在火焰中都毫无意义,一切都散尽成院子,彼此之间并无分别。

他并没有心思继续欣赏,在救火车的呼啸之中,他逆向行驶去了海湾,在黄昏即将消失的时候,他冲进了海边一个淡黄色墙壁的房子。这是万朗的家。

冲着海面的玻璃之后躺着一个女人,琳达。她的身体上没有衣物的覆盖,处处都是被人残酷殴打的痕迹。琳达无神的眼睛看着海面,直到唐九洋的出现,才显得出一丝生命的活力。

屋子里一片狼藉,泄愤的怒火可以清晰可见,有人在琳达身上排泄,头发和毛发密集处的气味刺鼻。唐九洋用右臂抱起琳达,询问两个孩子的下落。

琳达在唐九洋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随后整个人便瘫软在一边,眼睛中片刻的光芒非常夺目。她死死地看着海面,不知道她的脑海里想着什么。

这个女人是一个工具一般的人物,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唐九洋没有冷笑,只不过有点怜悯。她连名字都没有,京子也好,琳达也好,都是别人呼唤宠物一般的随意而起。

从现在起,自己将领受新的生活,作为在组织被重组之后的新的成员,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他放下这个女人,走出房间。外面是一片漂亮的海滩,这里的暴行和宁静的海平面内有着强大的反差。

这一刻,类似于自己躺在停车场的那个黄昏,内心充满了平静。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一种集聚力量的冲盈感,唐九洋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爆裂的感觉,纤细柔弱的身躯再也无法装得下自己蓬勃而出的能量。

十个月之后的万朗,在唐九洋心中更加的苍老。在沙漠那棵树下,他还能依稀看见之前的容貌,但此时海滩边的万朗已经是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他跌坐在一个蒲团上,犹如从奥义书里面冒出来的苦行修行人。

但那不过是一个表层的解释。作为理论物理学的巅峰人物,他早已看尽了世界中最深奥的奥秘,此时让外界人看来的杂合瑜伽和佛教的外表,与其说是遮人耳目,不如说是让信徒们更方便的信仰和跟随。而这些信徒一代一代的更替,只有自己这样的最忠实门徒才会得到真谛。

而自己将是接下来教团的领导人。他经受了考验,继承了万朗的衣钵。

海滩上的人越来越多,那些从久远地方赶来的人,不敢打扰这种神秘的氛围,远远在在海滩远处,甚至看不见面容的距离,毕恭毕敬的坐下来,进入到冥想的状态。

唐九洋已经知道,在明天早上,导师就将隐遁,去一个他听闻但未曾去过的地方。这个地方与很多事情关联,如果仔细回想很多事情,之前很多看似无法想象的事情就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万朗告诉他,这并不重要。没有人知道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大部分事情你以为找到了因果关系,而实际上只是伴生关系。探究到事物极深奥的机理,其简单而美丽的震撼效果,实在难以传达到普通人的普通内心。

在树下,万朗讲述了他过去的历史,从墨尔本大学的书斋直到监狱中的涓涓细流。但,并非因为唐九洋有着类似的经历而选择了他,在万朗看来,唐九洋有着一种坦然接受现实的能力。你不固执,你可以享受在巨大痛苦到来之前的平静,这是我看到的。

唐九洋点头,这种东西连他自己也总结不出来,只不过他深以为然。是导师看出了自己性格中某方面的特质,只不过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这个改变自己整个人生。

『两个星期后,你要去一个地方。见一个人,以后你要听这个人的差遣。』万朗交代了唐九洋最后一句话。

镜子中的自己,脸上的一侧是巨大的伤痕。这伤痕是在那场血案中,被人千斤顶痛击留下的,后来在地狱一般的囚室中被放出来,原有的伤口因为长时间的潮湿和没有光照,竟然逐渐化开,露出了里面的机理。这些东西在自己被重新提升到地面之后,就形成了永久性的伤疤。

他不想处理,打算留在脸上。他此时已经丧失了以前以为自己必将追求之物的兴趣。

他回到了辽宁,处理了父亲的一些资产,同时将在墨尔本与弗兰克斯顿的那个停车场卖掉,从账面上,他是一个没有资产的人,任何工商信息都查不到他。他使用了一个化名,这个名字越简单约好,看上去也没有人会注意。

他选择了唐明这个名字,唐九洋,是父亲看见家里有块牌匾『财通九洋』的时候给他取的,尽管有些乡土气息,但依然是一个能让人记住的名字。这并不好。

很多年以后,容貌气度已经改变了的他坐在装着暖气的屋子里,这个屋子位于城市郊区的一个树林边,是一个装修精致的美术馆。里面的藏品货真价实,也从事着富有艺术家精神的买卖。但唐明并不在乎这个。那些价值连城的美术作品,在唐明看来,不过是导师所说的世界原本图像的一些拙劣的猜想,离真正的精微差得很远。

这二十几年,他再也没有联系过他的导师万朗。他甚至不知道他在哪里。他的导师如同凭空消失了一样。但他也知道,那是组织的安排。

此时的他,已经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有了他新的事业。他觉得很好,活在一个体系之中,总比孤单的一个人要好。

他端详着眼前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年轻女子的照片。根据他的计划,这个女人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精制细密地完成他安排的计划。

他研究这个女人已经有一年多了。如何把握,如何有分寸又带有某种蛮不讲理的方法进行推进,他自然有很深的体会。但是最重要的,他从自己的导师那里学习到了看人的本领。

白霜是一个具有蛊惑人心的特殊动物。这半年来,她做得很好。她从来不抱怨,也从来不僭越自己的范围。自从和她见面之后,白霜和自己的关系,类似于一个学徒和导师的关系,但只是在其中又有某种不一样的东西在里面。

每次唐明躺在白霜身边,他微闭着眼睛,知道白霜又在抚摸自己的右脸,他有时候想说点什么。二十几年他过着异样的人生,穿梭在世界各地,他的整个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里面实在有无数的东西可以讲,也渴望有的时候有一些听者。

白霜就是这样很好的聆听着。他知道白霜不会泄露半点的秘密。她美丽的长睫毛顺滑地挂在眉宇之间,像极了冬日里找到温暖的卑微小动物。唐明觉得这个女人对任何人都没有爱情,即便是在自己身边,眼睛里并无爱火,只有一种卑贱到骨子里的顺从,只愿意贪图暂时的安宁。

虽然自己能是时候收网了。在下达了接近雷生的命令之后,唐明也意识到白霜的历史价值就应该到头了。这个的女人只不过是自己生命遇到的很多女人中的一个,从哪个方面讲都不应该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你到底是谁?』黑暗中,白霜会幽幽的问她。

那是很多年以前,离二十一世纪还剩下一个多星期的时间,许多人都在热烈的讨论新千年的到来。

在开了三天三夜的车之后,唐明的那辆吉普车几乎全部要报废。但是即便是生下来的路要徒步前进,自己也要接着往前走,一步后退也不行。

他的心已经感受到了某种难以遏制的跳动。荒原上的小碎石,反射着夏日的阳光。空气中全是草根的味道,这里被山地牛羊健壮的牙齿肆虐过一遍,刚刚被牙切除的多汁茎条,渗透出白色的乳汁。一些惨淡掉落在石头缝里的花朵,还有艳丽的颜色。

这里是罂粟和藏红花的产地,广袤贫瘠的大地上,农民靠着这个东西养活了他们嗷嗷待付的一家人。他们将地中从产出交付给附近的游击队,获得一些当地货币,但如果不立刻兑现成实物的话,手里的这些东西很快就要变成废纸。

唐明环视了一周,确定这个地点的山形地貌与之前手里拿到的一样,他于是走到车边,清理了一下自己鞋子中的砂石土。轮胎的几米之外有一个小小的溪流,里面是清澈的水。唐明想走上前去,用手捧起那溪流中的泉水。

他不想喝手里的健怡可乐,所以顺手将水瓶打算放回去,不过他看到了远处有一个女孩子,孤零零地站在五六十米开外。唐明伸手递出自己的可乐,想告诉对方可以过来拿走,可是那个少女并没有过来。

他慢慢地站起来,向女孩的那边走了几米,继续伸出手,想给出手里的饮料。可是那个女孩子此时此刻正在后撤,往后退行了几步,但是脸上依然是一副好奇与期待的表情。后退了几步之后她站住了,一双深深的眼神一直看着唐明。

唐明继续往前走,这个女孩子不再后退了,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意,应该是对唐明产生了信任,她的手从一件金色羊毛编制而成的长裙里伸出,划破越来越大的风。

她觉察到风越来越大,风卷住她淡黄色的头发,枯黄地飞旋,她抬头往上看。天空有着轰鸣声,这是一家重型直升机从天空飞过来的声音。飞机上突然开始吐出长长的火舌,向着女孩子身后十来米的地方喷射。

唐明看见在女孩子身后的一片草坡上,被子弹席卷而来的暴雨中溅起了血光和身体的碎块。他看见女孩子尖叫着往回跑,完全不顾四周散落而下的机枪子弹。

唐明伸手大喊,直升机上的火光结束了,但最后一颗子弹也击碎了奔跑中女孩子的胸膛,她像一只飞行的小兔子一般,哼都没哼一声扑倒地上。

唐明慢慢走近,12.7 毫米的攻击直升机机枪的子弹,足够撕碎地面上这两个年轻人的身体,他们的尸体被击碎,散落一大片,除了头部之外,其他已经无法分辨。这是两个当地人打扮的年轻人,一个很年轻,一个略略有些胡须。这两个人隐藏在草坡里,手里拿着猎刀,还有一捆绳索。

女孩子胸口被击穿,胸口的羊毛衫被灼烧,烟雾还没有散尽。

所以说,一切都必须结束,对吧。你看到的,你厌恶的,你回避的,你无法接受的东西,都需要用某种方式结束。

耳机里,传来了鲁迪的声音。

唐明坐在直升机的驾驶座后方,茫然地看着窗外。他知道,那两个年轻人是来伏击他的。女孩子是她们的诱饵,通常他们潜伏在草丛中,等被女孩子的柔情和异域风情所吸引的外国人接近之后,他们会从草丛中突然冒出来,他们用刀和绳索将这些人制服,依据情形索要赎金。

他们并不是该死,这里的人做这个的很多,他们也没有办法。这个女孩子应该是他们的妹妹,必要的时候,他们会让她出卖自己的肉体。他们没有办法,这里没有道德,没有善恶,他们看重的是连续三天能安心的吃下东西。

鲁迪在这个地方经营了十几年,对这个地方了如指掌。听着他漫不经心的言语,唐明还在回顾那个风中的瘦弱少女,在如泉水一般眼神中的暧昧表情。的确,那是一股让自己心动的风骚,自己很有可能会被落入圈套。但是,即便如此,那个女孩子的眼神之中,还是有某个东西是真实的。

也许是保密,也许是一路上自己不能被任何人跟踪,也不可以出现任何麻烦。但如此杀戮,还深深地让唐明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为此,唐明必须有一套逻辑来说明这一切。而就是在这个时候,鲁迪有了他的回答。

迟早有那么一天,所有的东西都会死,这个世界就只剩下这个东西。鲁迪伸手往斜上方一指。唐明看见,那是烈日当头。

下午三四点的太阳,毫无遮挡地照射进直升机的机舱。四周一片开阔,山脉之上是灰色泛黄的天空,毫无特点。只有这一个巨大的光球,统治着人的视野,察觉出这是唯一有意义的东西。

虽然有点乏味,但是我希望这个世界能够单调一点。鲁迪嘟囔着。这一点,唐明也赞同。一张极为慵懒的感觉突然袭来,他感到一阵困倦。

有多少事情会让这个世界上的人担惊受怕?有多少沉重,莫名的负担重重压在每一个人的心头?他是多么的渴望这世界上充满了确定和终极解决。哪怕每天都是重复的,就算一切都失去,但那种永恒的宁静,是何等的奢求。

唐明想起了在地下穴居的那段时光,自己最安心的事情就是躺在那里,体会到时间的停滞,体会一切的记忆清晰地纷至沓来又安然离去,自己的身体就如同完全不在自己的身上,浑然在安详黑暗的大地下沉,逐渐落入火焰升腾的地心,被分解和异化,直到完全消失。

他睡着了。睡着之前他知道,这种困倦是有理由。按照规定,他必须吃下某种睡眠的药品才能允许进入,再见到万朗要他见的人之前,他还没有进入组织架构的高级层级。圣殿的具体地点是不能让他得知的。

他睁开眼睛的时候,自己在一个长长的升降机之中。鲁迪已经不在了,自己的身边跟随着一些很陌生的人。

向上的光辉逐渐消失,也就是说离地面越来越远。切割地异常锋利整齐的四壁上布满了刀刻斧凿的壁画,点和线相连接,交织着各种图案。

这些东西对于唐明来说,已经不再陌生。他早已在万朗的带领下,见识过组织的整套哲学。

在整个升降机的石壁上,布满了最近五十年新宗教运动的各类神祗和图腾标志。这里包含了人类可能想象到的各种对称图案。包括了四个堆叠在一起的正方形及其各种变体,威卡教的五角星,共尾的四条蛇,手掌,站里的人体等等。这些图形的最大特征都是对称。

『对称是这个宇宙给人类的一个最简单理解模式,如果没有对称,人类的智慧不会发生。』万朗是这样解释的。根据他的看法,如果世界从来没有过对称,人类将永远不会发现规律,也就没有智慧,直到现在还在茹毛饮血。

在升降机里和唐明站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人,乍一看像一个阿拉伯人,带着头巾,整个身体包裹着长袍。但仔细看上去并不是,这个人是一个标准的东欧人,白皙的皮肤,微微有点发胖,细密的眼睛坚定地看着墙上的图腾,表情严肃。如果不加以深究,这是一个稍微胖一点的阿拉伯的劳伦斯。

跟随着这个人,唐明在升降机触及底层的时候,走出了升降机,来到一个宽阔的大厅。这里有很多座位,自己被安排在靠墙的一排椅子上。而在大厅的中间,是一个巨大的圆型空地,地上画着一个同心圆中的一个放射性图案,在圆型广场和自己靠墙的椅子中间,还有一些散落的椅子,似乎并没有固定的位置。

那个曾经在升降机里见到了东欧人独自坐在中间的这些椅子上,闭着眼睛,双掌放在胸口,闭目养神。整个大厅还很安静,来的人不多,彼此都默然地坐着,谁也没说话。

就在这个当口,唐明仔细大量了一下整个地下大厅。这是一个拥有极完美内部造型的地下大厅。整个屋子似乎被某种削铁如泥的工程机械做出了一个巨大的正五边形。而自己就坐在这个正五边形的一条边上。

在大厅的中间,一道巨大柔和的光芒抛洒下来,似乎是凿开了一个直升到顶层沙漠的一个巨大通道,太阳光顺着这个天井抛洒下来。光线降落在一个巨大的黑色桌子上,桌子整体乌黑,像一块巨大的黑色玄武岩完整切割出来一般。

在大厅的无边上,巨大高耸墙壁上也布满了壁画,大多是各类创世的神话,纷纭杂乱,唐明观察了一遍,没有找到欧洲和东亚的内容,大多数是自己并不太熟悉的,也许是局限在这一地区的神话。但也许这种类型的圣殿有很多,此地不过是局限于中东与亚洲部分。

其中占据最大篇幅的是一个巨大的人体,他占据着其中一面墙壁的全部。这个人体有着巨大的头颅,中间被抽象的十字架分割,里面充斥着小圆圈。而身体的躯干被分配成十三层,每一层里面都堆满了小圆圈,与头部类似。

整个画像如同小孩子在沙地里的涂鸦,但如此巨大的尺寸被工整地可在十几米高的墙壁上,便产生了一种压迫的美学。唐明并不特别明白这个东西是什么,一直在凝视其中的每一个细节,慢慢地他出神了。只觉这些童稚一般的粗鄙之画慢慢看出来一种摄人的压迫感。

『如果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我可以告诉你。』

这个声音就是那个刚才升降机里遇到的人发出的,如今他已经不再坐在远端的椅子上,而是来到了唐明的身边。

我叫因尼亚,来自道加夫皮尔斯。看出唐明愣了一下,他解释道,这是拉脱维亚第二大城市。

『这没有关系,你不知道很正常。』

因尼亚看上去极其有礼貌,眼光中有着无比的善意。他转而看着那片墙壁,用手指着那墙上的巨大人形说道:

『你所看的,是造物主。』

这是一个智慧的造物主。他不是那种丑陋的,具有强烈丑陋心灵的造物主。他是光的使者,他叫阿巴图。他居住在今世与来世的交界处,在光之世界的最远边缘,你看那朝下的区域……他的身下,原本只是一个巨大的虚空,底下是浑浊的黑水,倒映着他的身影。那巨大的身影,本身就是光芒的投射,只不过在黑水上不产生任何温暖。

唐明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图案,他仿佛看到了黑暗中,一个巨大的,单调的,单维度的神,薄薄的一片,在黑暗的水上漂浮,不断地翻滚,如同龙一般。

『是龙!』唐明说道。

不,是一样的,这个世界共享这一个知识,这毫无辩驳。我们分属于不同的宗教分支,但世俗社会蒙蔽了我们的理性,也蒙蔽了我们的眼睛,让我们彼此分离。

因尼亚微笑着。他指出,这未必是世界真实的图像,只不过代表前基督时代的曼达人的宗教信仰。他们并没有受到基督教的污染,有着和远古先民一样的敏锐和直觉,是具有意义的。

『你看这个人身上的小圆圈,那是什么?』

没等唐明回答,因尼亚说道,那是眼睛,也就是知识。在头部的十字架区域,那个眼睛放在下面两个,那是在俯视整个地球,俯视整个黑水。所以说,阿巴图是有怜悯心的。黑水世界的生灵得到了巴尔图的祝福和帮助。

我们不是巴尔图,但我们必须理解巴尔图,同时也要知道我们该做什么。我们追求的东西的意义。这个意义……

『意义,就是光。不管你在世界的什么地方,这个意义都是一样的。』

因尼亚说完话,转身离开了唐明。也许是唐明的脸上露出了某种不能继续交流的表情。也许是看到了目的已经达成,不想再说更多的话。

因尼亚的话,使得唐明想到了那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微光》,也许这一切都不是偶然。

因尼亚转身走向圆形广场,这里已经不知不觉中站里了十几个人,围成了一个环状的圆圈。原本他坐在旁边散落的椅子上,唐明以为他只是列席,但此时看来,他好像正是这次会议的中心环节。

在出发之前,唐明被告知,他需要在这次会议上提交一份书面的投票书,上面记载着这次会议要选举出来的人选名字。这个密封的信札,此时正放在唐明的口袋之中。

唐明转身走到墙角边的椅子上坐下,他此时已经差不多明白了,自己口袋中的名字,就是这个因尼亚,而似乎与会的人都内心有数,此时只不过一切按照既定的程序在进行,直到完成一个谁都知道的结果。

一阵音乐声从四周回响起来,声音的源头不知在哪里。这些石头雕刻成的大厅,显然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简单。随着音乐,一些人从另外不同的通道鱼贯而入,这些人穿着各有不同,如同因尼亚差不多,他们的穿着即代表他们所属于的新宗教体系中的身份特征。

一群肩扛着各色旗帜的人开始在大厅中环绕而行,他们脸上都喜气洋洋的,表现得非常兴奋,中间领头的一个人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袍,胸口悬挂下来一块黑色的丝绸布条,他的两侧,有个穿着红色羊毛巨大披肩的女人,带着一个灰色的头巾,双手放在腹部。另外一侧是一个穿着便装的男子,脖子处有一个包裹其颈项的灰白色布料,胸口用绳子悬挂着一个棕红色石头。

只有这三个人表情严肃,似乎正在忍受巨大的痛苦,与其他的人的状态完全相反。其他的人装束都松散很多,有的人穿着蓝色的篮球短裤和花衬衣,还有一些男子,穿着丝袜和高跟鞋,看上去像参加同性恋大游行。

一时间大厅里充斥着节日的气氛,不少人在高声喧哗,拍手叫好。

因尼亚站在原地上,始终是背对着这些环绕的游行队伍。唐明注意到,坐在那圈椅子上的人,表情都呆滞,似乎等待着这种环绕的结束。

等一切偃旗息鼓之后,因尼亚走到了原型广场的中央,用唐明听不懂的语言开始了滔滔不绝的演讲。但是好在悬挂在圆桌上方的一个显示屏,正在实时翻译他的讲话,变成几种世界通用的语言。

因尼亚在高声斥责最近的种种活动,认为违反了他们的最高宗旨,言辞非常的严厉,使得刚才那对扛着旗帜做游行的人群,龟缩在一个角落里,脸上呈现出敢怒不敢言的表情。只有领头的三个人似乎越来越安宁,对因尼亚的话十分的在意。

『是什么让你们觉得我们处于一个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时代?当我们处于第一时代的时候,人类中就有少数人处于第三时代,进行着艰苦的守护。他们前仆后继,与人类固有的陋习进行了数千年的战争。当我们跨入第二时代以后,我们应该注意到,时代的进程会大大加快,因为我们始终相信,第三时代终将会到来……,不会过于漫长,也许就在很接近的未来……』

唐明注意到,这段话的过程中,因尼亚做了一个语气上的转换。在最后,他使用了『我们』这个词汇,从而将自己纳入了他这段谈话中的主导位置。但是他听不懂什么叫第一时代,第二时代,这些词汇背后的含义并没有被解释。

『我们的智力,我们的理性,是远古造物主给我们的礼物,我们借以得到了祝福和力量,来思考原本根本不属于愚昧生物该思考的境界。这是我们可以拜托我们自身的桎梏与躯壳,进入第四时代的基础。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何还有人对我们如此绚烂和光辉的未来视而不见,做着一些不德配自身所获得的的祝福的事情,将自己拉低到我们所抛弃的境界。你们啊……你们啊……我要不要拯救你们呢?』

因尼亚站在圆心中,在一片灿烂的顶光霞光之中伸出了双臂,脸上露出了极为痛苦的表情,似乎真有巨大的苦难加诸其身。他大汗淋漓,眼睛里血红色渗透出虹膜的边缘,迅速挤满整个眼白区域。

刚才那群扛着旗帜游行的人开始大喊大叫,他们好像被剥光了衣服,暴露在酷刑之下,在原地跳动尖叫,痛哭流涕。他们有的人抢过一些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紧紧抱着双臂,跪在地上哭泣,还有一部分人则自己扒光了身上仅有的衣服,张开双臂在跳舞,脸上挂着笑意。

这个时候,有人拿过一个巨大的米黄与灰色混杂的毯子,猛地盖在了因尼亚的头上,将他完全的遮盖住,而因尼亚也顺势跪倒,匍匐在地上。唐明已经看不见因尼亚,只看见一个白色毛毯下凸出的一个物件。

有人举着火把前来,点燃了覆盖在因尼亚身上的毛毯,顿时大火升腾,跳跃的火舌迅速淹没了整个毛毯,烟焰浓密,大厅里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四周围着一圈的人纷纷将手中,或者衣服口袋中的一卷纸张拿了出来,捏在手上摇摆着。唐明也看见有不少和自己差不多人也拿出一些纸张,挤到了圆圈四周。

还没动唐明冲到前方,这些手拿纸张的人开始呼喊,将手中的白纸抛掷出来,顿时在因尼亚身边下落满天飞雪。

在火眼四周,飞雪般下落的选票扔在火中,旁边又有人效仿。顿时被点着,随着热气飞起,四处飘扬。

唐明也拿出万朗给他的那张纸,将其投入火中。但是,在这么巨大炽热,可以烧化一切的火焰之下,因尼亚还能活着吗?

猛然间,刚才几米之内不敢近身的火焰 突然小了,似乎烧尽了某种易燃的东西。而就在火焰变小的一瞬间,地上的毛毯突然被掀起,夹杂着一股冰冷的风,因尼亚豁然而起。刚才还是米黄与灰色杂处的毛毯,如今已经光亮如白雪,一尘不染的披在因尼亚的身上,发出夺目的白光,同时上面的通道里,阳光照射透烟雾,将白袍因尼亚裹在一片雾蒙蒙的光芒之中,更增添了神秘的意境。

因尼亚重生了。在刚才的仪式中,他获得烈火的考验,在黑暗中脱茧而出,似乎升入了更高的层级,他身上这件白袍就是一个明显的象征。

唐明猜测,只是一个用耐火的材料制作的一个袍子,事先在上面抹上易燃的明胶等物品,在快速烧完之后,并不会留下什么东西与伤害。果然,在众目睽睽之中,因尼亚更像一个浴火涅槃之后的凤凰,严厉地站在山丘之上看着四周。

他的手里多了一根权杖,通体乌黑,并不太长,差不多一个人的手臂这么长。他正在痛打鱼贯而入,如同鬼魅般听话的人群,这些人早已脱却了衣物,跪在圆形区域中央,茫然不知身体上的疼痛。他们有刚才穿着各种衣服游行的人,也有唐明所不知道的人群。

旁边也涌来一些人,这些人的脸上都留着灰白的胡子,脸上呈现出一副苦苦哀求这次机会的样子。他们用手中各自的绳索和物件,狠狠地殴打着这群可怜的人,大滴的泪水从眼眶中滑落,嘴角颤抖着,露出来里面发黄的牙齿。

唐明听见哭声一片,这些人在殴打的时候,手里的动作强度越来越狠,他们歪着头,眼睛并不看身边正在遭受磨难的人类,似乎自己比这些可怜的人更值得可怜。无疑地,他们越来越残忍,直到整个地面布满了横流的血污。

因尼亚站在一旁,嘴里冷笑着。

『背叛者的下场的确是应该如此,不然就不能彰显出正义的力量,也无法让人感知正义的价值。如果任何一件事情不付出代价的话,那这个东西即便是得到也完全没有意义。』

因尼亚走到一名正在用手里的一卷钢尺残忍地抽打一名可怜虫脸部地人前,这个人的下半身已经溅得浑身是血,可是他却浑然不知,似乎进入到梦魇的状态,只知道一阵又一阵的将手里的钢尺拉扯出被打者的皮肤,衣物和毛发,用手抓住了他的头顶,然后抓起他的头颅,向拎起一只小鸡一样,慢慢带离地面。

这个人三十几岁,脸上有着与年纪不相符合的花白胡须,干瘦的脸部肌肉抽搐着,眼角竟是浑浊的眼泪。

『他是一个三个孩子的父亲。他的兄弟死于一场农村的械斗。他没有工作,在塔什干的一所普通大学的技工专业毕业,他一无所有,所学的技能没有人去用,他生活充满了绝望。他信仰他内心的声音,从来不做脱离本分的事情,但是在去年,他的十一岁的女儿被人掐死在一辆挪威人的车里。他的女儿原本是为了挣每天一万索姆的报酬而去给这一对挪威夫妇做翻译。但是被残忍杀害了……』

因尼亚蹲下来,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脑袋。这个人看着因尼亚,渐渐恢复了神志,投入到因尼亚的怀中痛哭。

因尼亚抱着他的脑袋,嘴里默念着,很快许许多多的人围拢过来,他们将因尼亚围在中间,所有人都半跪在地上,失声痛哭。他们的手臂伸出,互相传递着,最后如同花瓣一般,将因尼亚围在花蕊中间。

因尼亚慢慢站了起来,手里乌黑的权杖举在半空。这一构图是经典的三角形。因尼亚高大的站立在画面中央,倾斜而下的顶光投射下来,宛如西奈山上的摩西。

经过这一轮投票,因尼亚获得了整个组织在东欧和近东地区的导师位置,这里一切的活动,将置于因尼亚的领导之下。

唐明知道自己还不能走。他一直在等待。四周的阳光照射地依然猛烈。风化的高大岩壁在几公里外展开,露出灰白色的岩石,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岩壁上到处都是佛教石窟,可惜里面的佛像早已在数百年前被毁坏殆尽。

他此时站立在这座小山下面。如果不是亲自走一趟,根本不可能相信在这个小山下面,隐藏着刚才经历过的如此巨大规模的辉煌圣殿。任何一个外人走过,都只会经过旁边的前年商贸古道而继续前行。

这里是距离著名的中亚著名的费尔干纳河谷并不远,但是人烟稀少。如果不是凭借直升机,要想到达这里,实属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刚才在圣殿里面看到那一大群人,此时似乎都无影无踪,既看不见他们是如何来的,也不知道他们如何消失。从这一点上看,组织的调度能力是非比寻常的。

远处传来了脚步声,他看见因尼亚慢慢走来,他的穿着变了,他穿着一件普通的西装和衬衣走过来,但是脖子上还套着一快透明的当地纱织头巾。

唐明的身后是一个贸易站,几个简易的木板房。这里是指定的安全屋,所有的电子设备都不能携带,唐明至少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完全不能与外界通信,自己仿佛置身在一个活在远古健陀罗帝国的落日余晖中,失去了时间的概念。

从今天开始,他将接受因尼亚的指导。万朗早已告知,唐明以后的行动指令,经过一个复杂的管道系统,由新一任导师下达。至于他自己的去向,万朗并没有说明。

因尼亚,这个名字,一直在与万朗分别之后在嘴里念叨。只不过在未真实见到因尼亚之前,手里那张写有因尼亚名字的字条,充其量是一个名字而已。

可是此时眼睛里看到的因尼亚,已经是一个让唐明害怕的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一个半人半神的存在。他不知道这个新的导师要做什么,他只知道需要无条件的服从。

因尼亚拿出手里的矿泉水喝了一口,然后在椅子边坐下。神色蓦然地看着远处的环境。他站了起来,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四周走走,你在这里等我。

唐明似乎注意到,因尼亚的手上带着一个戒指。这枚戒指在之前圣殿选举过程中是没有出现的。隐隐约约中,他看见了戒指上有三个字母,是金属铸造而成,HRD。

H·R·D,是什么意思呢?唐明的大脑中迅速找寻了几个可能的英文词汇,但毫无头绪。不太可能是几个常见的英文速写,这与因尼亚的身份完全不符。

唐明看见因尼亚走在砂砾堆中,风卷起他头上的围巾,在风中猎猎作响。他张开双臂,将脸对准天空,闭着眼睛。

唐明的身边还站着一个人,正是刚才在圆形广场里抱着他头颅的一个人。这个人刮了胡子,也换了一件衣服。唐明看着他,他笑了笑。

两人的目光都同时看着外面的因尼亚。他们俩此时的身份似乎有点平行的关系。唐明看出来了,这个人对因尼亚的眼睛中有着无限的狂热和顺从。他和因尼亚的关系,似乎也就是自己与万朗的翻版。

似乎因尼亚是故意让这个人与唐明交流。自己并不参与。

他们俩慢慢地开始交谈起来,彼此有限度的交换了一些基本情况。但是不管怎么说,唐明只知道他是一个淡淡的,普通的人。与自己一模一样,放在人群中并不出众。而像这样的人,在组织里到处都是。尽管自己很普通,但是却能在需要的时候,得到组织极大的支持。

他们讨论了组织的意义。没有什么可以概括组织的行为。两人并不知道组织的规模,不过直觉上看,他们永生也无法想象这个组织到底大到什么程度,与其去探究这个事情,不如好好享受一下现在。

他身上有一瓶昂贵的酒,他决定拿出来共享。两人于是在干燥的空气中慢慢的喝酒,一时间没有什么话。

唐明还是意识到自己和这个人也有着很大的不同。他自己经过了地狱般的考验,整个身心灵都得到了全面的更新,但眼前的这个人却不同,似乎有着无穷的欲望,沉迷在肉体的享受中而不能自拔。从简单的谈话中,他对财富的追求似乎永无止境。也许因尼亚正是用这一点在控制他。

唐明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真名还是假名?

当然是假名……哈哈。唐明笑起来,自己的名字又有几个人知道?知道了又有何意义?

盖特曼,我的朋友都叫我盖特曼。